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4日电 (谭伟旗 韩梅 张妍)案多人少一直是基层法院面临的难题,为此,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加了相关规定,使得一些事实清楚但又必须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这一规定极大的缓解了人手不足的压力。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审理的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用起了“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据悉,该院法官在了解案件后认为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但是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只能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导致了该案不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原本可以“速裁”的案件,现在不但要经过漫长的公告期来“等待”,还要经历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等复杂程序,不仅使案件审理期限变得更长,审理工作也更繁冗。而新修改的民诉法正好解决了这种难题,办案法官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一人进行了独任审理,化繁为简,以最快的速度实现了案结事了。
在司法改革的实践中,为了公平公正,法院审理有繁有简;为了提速高效,立案环节繁简分流。如今,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一审民事案件,法院又开始尝试化繁为简,为审判工作减负,进一步展现出人民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中无时无刻不以实际工作践行着司法为民。(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