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7日电 (谭伟旗 罗丹)“判决书内容我看不懂。”“我的证据法官为什么没有采纳?”“为什么是我输了?”拿到判决书后很多当事人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些“为什么”萦绕在当事人心间往往会引发更多矛盾纠纷。
为了切实解决好当事人“诉前有问、诉中不明、判后有疑”问题,避免“衍生案件”产生,柳河县人民法院近日创新全流程释明制度,注重全方位诉讼辅导,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该院在严格贯彻落实《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判后释明、答疑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基础上,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柳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判后释明、答疑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破解了判后释明随机化问题,将承办法官判后释明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进行通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在承办法官、部门负责人释明基础上安排专职法官进行进一步释明,建立递进式释明机制,弥补了当事人因败诉而不信任个别法官以致释明工作无法开展的不足。在答疑方式上,制定释明预案,强化类案释法,因案施策分别采取到院、上门、线上释明方式,在突破时空限制的同时促进群众满意度提升。
将“司法释明”覆盖诉讼全程,立案时一旦发现当事人自身诉讼能力不足,第一时间向其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引导其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及法律咨询。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双方情绪对抗激烈的案件,审判环节中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书记员承担辅助工作,向当事人持续渗透理性诉讼、证据意识等司法理念。
依托三个派出法庭及“法官进网格活动”,积极邀请群众基础好、威信高的政协委员、村干部或者双方当事人近亲属等参与到释明工作中来,共聚解纷合力。加强与辖区内宣传部门的沟通,开展普及性更强的普法宣传工作,让司法公正更贴近民心。
在全面落实承办法官判后释明的基础上,该院专职法官现已参与释明工作23件次,截至目前,共有10件经承办法官、专职法官答疑解惑后当事人明确表示服判息诉,其中有2件判后达成和解并履行。
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全流程司法释明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解群众心结、定百姓分争。(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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