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11日电 (谭伟旗 罗丹)“请双方先核对己方提交证据数量,确认无误后审阅对方证据,记下质证意见,稍后庭审过程中发表,完成后回复‘查阅完毕’。”在承办法官的指引下,双方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参与到诉讼中,高效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观点,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据悉,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原系生意伙伴,双方间发生多笔业务往来,2021年受疫情影响,被告李某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导致欠付张某的货物尾款一直未给付,故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因被告李某家在外省,张某仅能提供李某的联系电话,无法提供其他信息,导致收案后送达组一直无法联系到李某,承办法官了解到情况后给李某发送了短信说明事由、释明风险,最终与其取得联系并进行了电子送达。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情绪对立激烈,导致庭前调解失败,双方均提交了大量交易截图、聊天截图,为了充分保障双方权利,承办法官组织了庭前交换证据及线上诉讼辅导。
案件审理过程中,在调查交易流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存在多笔无担保交易(既先打款后发货),针对交易方式向原告进行了询问。基于此承办法官判断出双方还存在调解可能,在庭审后组织了线上调解。最终,该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近年来,该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创新,勇于探索,做到司法为民不打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