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13日电 (谭伟旗 宋京泽 徐萌)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据悉,刘某某与王某某于2008年结婚,至今已有十四年。最近,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闹起了分居,刘某某一气之下将王某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官承办该案后,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法官经了解发现,双方的矛盾系因家庭琐事而起,并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实质性问题,只是一时生气而到法院起诉。
同时,夫妻二人还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今年12岁,小儿子才7岁,正是需要有一个稳定和睦家庭成长的时候,如果双方离婚,势必会对两个孩子造成很大影响。
出于种种考虑,法官与调解员轮番做双方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以情动人,针对双方矛盾焦点耐心调解。法官劝导双方,家庭生活中难免存在矛盾,要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多沟通、多交流,共同努力维持良好的家庭关系。
经过劝解,夫妻二人也考虑到离婚后对双方和孩子可能造成的影响,情绪慢慢缓和下来。王某某主动道歉并承诺以后家里的事会尽量多承担一些,多为对方考虑。最终,原告刘某某撤诉,双方解开心结,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婚姻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调解有利于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上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和”为主旋律、以“情”为主格调,用春风化雨式的工作方法调和当事人纷争,尽最大努力修复情感、弥合亲情、消除对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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