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24日电 (谭伟旗 厉丽)近日,伴随着几名孩子和家长们的一声声感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的韩某某诉某公安局、某政府、刘某某行政拘留、罚款及行政复议一案画上圆满句号。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校园内未成年学生聚众斗殴案件,双方已满14周岁的孩子分别受到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经过反复阅卷、研究案情,由行政庭副庭长刘劲钢和法官厉丽、姜楠组成的合议庭认为,案件的最终判决将对未成年当事人成长产生重大影响,引发不可预测的后果,一致决定通过行政调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但是,案件经过多个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以及一审判决,斗殴双方矛盾激烈,纠纷化解工作难度很大。
主审法官准确把握矛盾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温情司法。面对各方的坚持和对峙,她不退、不气、不恼,逐一从不同角度开展工作。
首先,法官对接各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辩法析理,准确指出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的影响。然后分别对双方家长进行安抚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对孩子开展批评教育。
经过多次努力,斗殴的矛盾双方终于认识到己方的错误并感到自责,被害人同意行政机关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各行政机关综合考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主动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
涉案双方家长对行政机关和法院工作表示感激,承诺会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涉事学生也都保证今后不再打架斗殴,宽容待人待事,遇到矛盾纠纷寻求老师、家长及公安机关的帮助。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理法并用,护航青少年成长,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初心,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公平公正使命。(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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