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7日电 (谭伟旗 徐瑞颖)近日,申请人邵某走进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看到执行到位的执行款,拉着执行干警的手满怀激动地表示感谢。
据悉,2019年米某向邵某借款,两人在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期限,到期后米某一直未偿还。邵某遂到法院起诉。在该院的调解下,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米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邵某借款及利息。
此后的两年里,米某仅偿还了部分欠款,直到2023年仍有部分借款未还,于是邵某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发现被执行人米某名下有房产,马上查封了其名下房产,随后与被执行人米某联系,通知其已查封名下房产,刚开始米某态度强硬,表示自己没钱。
为最大程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们分析了案情,案件标的额不大,而且考虑到被执行人如果因此上了限高失信,将不利于今后的生活跟工作。
经过执行干警多次沟通,释法明理,向其告知不履行的后果,讲明如果仍拒绝偿还欠款,该院将依法处置其名下的房产,执行干警多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最后米某还清了全部欠款。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执行局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采取更高效更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执行措施,不断提高执行效率、规范执行行为,将当事人纸上胜诉的权益切实兑现成为“真金白银”。(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