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是带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配置的重要纽带,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发挥资本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同时必须认识到,资本具有逐利本性,如不加以规范和约束,就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回答了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存在的各类资本及其作用,为资本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认识和把握资本进行了长期有益探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资本被视为重要生产要素,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工具,是发展经济的方式和手段,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利用各类资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尤其是2018年市场上出现“民营经济离场论”杂音时,我国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受益于政策的规范与引导,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释放。改革开放40多年来,资本与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一道,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作出了贡献,在促进科技进步、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于各类资本的积极作用,必须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国持续优化政策环境,促进各类资本良性发展、共同发展。例如,全面深化改革,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各类资本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但必须认识到,资本具有逐利本性,要“兴利伴随除弊”,规范和引导资本,使其更好地服从、服务于人民和国家利益。此前,由于认识不足、监管缺位,我国部分领域出现了资本无序扩张,若持续放任不管,将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
未来,要探索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为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设立“红绿灯”,健全资本发展的法律制度,明确准入要求以及准入后如何有效监管。同时,还要加强新的时代条件下资本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资本的认识,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发挥资本在发展生产力、创造社会财富、增进人民福祉方面的作用,并正确处理资本和利益分配问题。
金观平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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