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22日电 (谭伟旗 迟爽)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
据悉,被告人郭某是柳河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其给李某打电话,谎称自己能够办理低保、申请贫困救助金。2017年4月,李某因为低保证迟迟未办理下来便多次向郭某讨要钱款,郭某先是百般推脱,后失去联系,此时,李某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
通过类似手段,郭某在2016年年底至2017年期间,累计骗取9人共计4.45万元人民币,并将涉案钱款挥霍。2017年郭某外逃,于今年9月被河北省固安县公安局抓获归案。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返还被害人主要诈骗钱款并取得谅解。
该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郭某亲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
该院提醒,当群众试图通过“关系”“运作”占用“贫困名额”领取贫困补助时,真骗子就会通过夸大自己能力、虚构事实的手段来获取当事人的信任,并对其进行行骗。所以,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