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30日电 (谭伟旗 姜美辰)为进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柳河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向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改善家庭教育管理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悉,该院少年法庭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小强(化名)、小石(化名)的父母在其的成长过程中未能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及行为引导,导致二被告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思想逐渐叛逆,家长无法做到正确有效监管。
该院针对小强(化名)、小石(化名)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教育并制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其认真反思在履行监护、教育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重与子女之间交流的方式方法,依法切实担负起监护教育职责。
下一步,该院少年法庭将继续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指导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全面系统的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线,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