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8日电 (谭伟旗 邵梁)18日,长春市两级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对涉及申请执行人247人、238件执行案件案款进行线下线上集中发放,共发放案款540.34万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今年年初,长春中院率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截止目前,两级法院清理超期执行案款1913件,涉及金额2.63亿元,累计发放执行案款57.84亿元。
据悉,长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首执案件27633件,执结23512件,结案率85.09%。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7.63%,执行完毕率46.17%,实际执行到位率27.27%,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执行到位金额55.21亿元。
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无法定事由超期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必须清理到位,案款到账30日内必须发放到位”的要求,对两级法院存在的执行案款管理不规范、清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该院将超期案款清理、案款按期发放与执行质效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下发超期案款清理台账,确保按照目标和时限完成清理任务。两级法院设置案款管理员,对案款发放和超期清理工作落实专人责任、专人管理。
该院对超期案款清理进度和案款按期发放进度实施常态监管并定期予以通报。加强对长期、大额超期案款的监管,对超过6个月未发案款及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超期案款逐案核查,督促及时发放。在强化案款监管的前提下,区分发款额,简化小额案款的审批流程,畅通发放流程,规范操作,提升案款清理、发放的速度和效率。
执行案款足额快速发放是长春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长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优化案款发放、审批流程,持续完善超期案款预警及监管、通报机制,切实提升执行案款发放工作质效,维护和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兑现。(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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