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刘勇介绍:吉林省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出台后,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迅速运用“五化”工作法狠抓落实,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在上半年实现退税政策“大头落地”的基础上,7月1日起又将退税政策扩围至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为支持市县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省财政建立了留抵退税资金按周调度和提前预拨机制,目前共计下达资金111.3亿元。1-8月,全省累计办理退税232.2亿元,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了退税政策红利。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截至8月底,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已下达1927.1亿元,占年度总规模的92.8%,具备条件的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直达资金已下达1181.9亿元,占年度总规模的96.3%,各地已形成支出682.1亿元,占已下达总量的57.7%,有力支持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和基层财政“三保”工作。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2022年,财政部核定下达吉林省新增专项债务限额658亿元,截至8月底,已全部发行完毕,较往年有较大提速,重点支持了沈白高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等一大批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指导各地高质量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为明年专项债券发行提前夯实基础。
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省级新增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3000万元,撬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吉林省再担保授信规模从现有50亿元提升至100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筹措拨付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1亿元,通过担保费补贴和业务奖励,持续压降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全力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贵问题。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将达到或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比例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进一步提升了中小企业参与吉林省政府采购活动的竞争能力,帮助中小企业获取更多的政府采购订单。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将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接续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要求依法盘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存量,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进一步落实国家税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支持用好扩内需政策工具,持续拉动消费增长。
(来源:中国吉林网)
(编辑:王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