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红(左二)在“家庭式”审判庭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辽源3月8日电 (谭伟旗)吉林辽源春意渐浓。在国际妇女节这天,伍敬君和同事们准备着庭审资料,仍然守在工作一线。
今年44岁的伍敬君是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多年来,她主要负责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监护权纠纷、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把人心判暖”一直都是她的心愿。
2016年10月,吉林省家事审判改革,辽源地区一审家事案件由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该院成立了审判团队,专门审理辖区内所有家事案件。
“家事案件往往因情绪而起,案件诉讼至法院,当事人往往都有过激的情绪表达。”伍敬君说,为了软化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法官提供“心理疏导”是每起家事案件中必不可少的程序,这有助于打通当事人情感上的“瘀堵”,解开心结。
8日上午,伍敬君(左二)仍然守在工作一线,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女法官更具亲和力,与当事人沟通可以充分发挥爱心和耐心优势,尽量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伍敬君说,只有当事人信任了,才更容易开展调解工作。
“家事案件不能‘一判了之’。”伍敬君介绍,家事审判需要着重解决矛盾,修复情感。彻底化解家庭危机,要秉持柔性司法理念,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冷静地处理家庭问题,不能让当事人打了官司,输了亲情。
今年39岁的马艳红也是该院家事审判团队的一员。马艳红介绍,在审理案件时,她会采取“圆桌式”“座谈式”场景布置代替传统的审判台,打造“家庭式”审判庭,用“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等温暖的家庭成员称谓来代替原告、被告等专业法律术语,让审判更有温度。
“家事案件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更多的是情感纠纷,在这方面,女法官更感性更细心,可以在众多矛盾纠纷中找到根源所在,直击痛点。”马艳红说。(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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