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7日电 (谭伟旗 都乐)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电话,当事人想让该院帮忙追讨货款及利息。
原来,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在案件审理后均已签收了判决,并且货款及两年多的利息对被告李某来说没有履行困难,但是李某却迟迟未履行判决。
接到电话时,法官心想如果李某能尽快给钱,案子也就不用再进入到执行程序,这样既能方便当事人,也能节约司法资源。于是,法官告诉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是其应有的权利,但该院可以先帮他联系一下李某。
随后,法官立即联系到了李某,了解到李某因赌气不想给钱,法官向其释明了该案件适用的是小额诉讼程序,判决一经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李某不履行判决,原告就会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进一步向李某释明了执行相关的法律及对当事人的影响。
李某在法官的劝说下,同意给钱,表示想让法官帮着主持履行工作。
最终,该案在法官的主持见证下,被告李某按照判决向原告王某交付了货款及相应利息,双方纠纷得到了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表示,速裁案件中涉及到的“小”金额“大”矛盾的很多,当事人往往也不是不愿意给钱,很多都是在赌气。在法律面前事事还是要讲证据。
法官提醒,赌气、逃避从来不是解决纠纷的“好”办法,积极应诉、按时履行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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