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案件。
据悉,该农户姜某耕种的水稻田与金某家相邻,每年雨季,金家饲养的猪所产生的粪水都会随着雨水流入姜家的稻田,降雨量大时,还会造成一定的减产。今年夏季,由于持续几天的降雨,金家的猪粪水大量涌入姜家稻田,导致姜家秋收时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
双方为此争吵不断,姜某在寻求各方帮助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后,无奈之下走进法院寻求帮助。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黄河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此情况后,耐心安抚当事人的激动情绪。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法官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诉前调解,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调解当天,法官邀请了该村网格员及村委会主任赶往现场。法官利用村委会的测量仪,对姜家的水稻损失面积进行实地测量,按照目前的水稻产量及市场价值初步测算出姜家的实际损失,并现场进行调解。
最终,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以及当地有关部门全力配合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