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3日电 (谭伟旗 李鹏飞)法院执行工作事关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与满意度。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异地执行,以物抵债方式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欠款,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申请执行人崔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刘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判决确认李某、刘某偿还崔某借款。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申请人崔某遂向该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李某居住所在地进行调查并张贴执行通知书、执行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李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非但不予理会,消极应对执行工作,还拒不还款且失联。
该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询及多方寻找蹲守,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一猪场,及李某经常出现的活动地点。发现线索时是凌晨四点,窗外依旧漆黑,漫天鹅毛大雪道路湿滑,但执行法官仍第一时间进行紧急部署,组织干警不畏艰险迎难而上,踏着冰雪驱车数百里赶往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猪场。
执行局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约谈笔录,详细了解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李某某表示,因他名下的财产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查封在先,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只有土地及未出栏的猪,经过仔细询问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以物抵债,长期履行。
至此,一场清晨奔袭,雪天执行的案件顺利执行。
异地执行、核查线索这些都只是执行干警最普通、平凡的一天,他们始终怀揣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守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