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0日电 (谭伟旗 李俊辰)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温情执行一起案件。
据悉,老人丁某在公路上驾驶电动三轮车不慎将老人崔某刮撞,造成崔某多处骨折。经当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丁某需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经该院判决,丁某应向崔某支付各项损失费。受伤老人崔某多次向丁某索要赔偿未果,无奈向该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接到立案后,通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丁某的居住地,来到丁某家里见到了丁某及其儿子郭某。
郭某向执行干警解释之所以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是因为其父亲刚刚去世,家庭失去了顶梁柱,自己也没有稳定工作,母亲也年老体弱,全家目前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需要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所以暂时无法全额支付老人崔某的赔偿金。
面对这样的局面,执行干警经过详细了解认真调查之后,将丁某家的现状如实告知了崔某,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争取下,取得了崔某的理解和体谅,最后成功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金额分批支付的一致意见。
丁某母子二人首先向执行干警表达了感谢,随后向老人崔某表达了感激之情,并承诺一定会按期支付赔偿金额,不辜负干警和老人的体谅、信任。(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