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0日电 (谭伟旗 李尧)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出去”的工作方式,对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行了实地勘察走访。
该案经过审查,法官陈传冬发现案件双方当事人主要针对评估工程范围、案涉工程的工程费、剩余建筑材料价值存在争议。虽然当事人提供了工地照片、视频等证据,但无法直观还原工地施工情况。
为查清案情,法官随当事人来到西安区灯塔乡龙背村,认真查看工程施工情况,向当事人询问施工过程,详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记录在卷,为下一步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该院将一改“坐堂办案”工作作风,主动延伸司法触角,组织法官干警深入矛盾纠纷一线查明案件事实,将“马锡五审判方式”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