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3日电 (谭伟旗 李欣悦)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联合向阳镇池大地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确认当事人有争议的地块,执行审判质量“两提升、两降低”专项行动,缓解双方之间矛盾,提高服判息诉率。
据悉,原告李某(化名)与被告张某(化名)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10年(2004年至2014年)。承包合同到期后,张某继续耕种李某的土地,且每年都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支付李某土地承包钱,李某多次要求张某返还土地经营权,但张某却要求李某将这些年种地的“直补和粮食补贴”的钱返还,双方就此产生纠纷,李某诉讼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案件后,认为双方之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里面案涉的6块土地有争议,随后决定联系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双方当事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对案涉6块土地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案涉6块地块分别在不同的位置,雪还没有融化,承办法和负责判后释明的法官克服重重困难到现场勘查确认地块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耐心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向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案件事实方面进行了释明,并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现场解答。
通过对案涉土地的实地勘验,不仅对案情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为后续案件的审判工作奠定基础,也让群众更加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强化宗旨意识,积极主动作为,把审判执行工作与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相结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