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督察室一行走进东丰县人民法院部署指导相关工作,现场召开座谈会对此项工作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实地走访诉讼服务中心,对相关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对该院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法官会见当事人若干规定》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第一时间将规定发至每一位员额法官手中,明确法官会见当事人应当遵循事由正当、程序规范、立场中立、场合特定、责任明确的要求,并做到及时回复和跟进,耐心细心倾听当事人诉求。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转办当事人会见诉求;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法官干警联系方式,为当事人约见法官畅通联络渠道;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约见法官。
同时,干警们在诉讼服务大厅向当事人发放《法官会见当事人若干规定》的宣传海报,为当事人讲解具体程序,确保法官与当事人进行高效精准的对接,点对点为当事人进行答疑解惑。
未来,该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巩固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全方位、高效率的诉讼服务,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