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与农安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进行了座谈,充分发挥法检融合,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实质性化解,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一直以来,该院积极落实《农安县人民政府、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在府院联动机制大框架下,围绕基础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行政争议前段化解等多个领域联合调研、协商共建,为凝聚起建设法治农安的强大合力作出积极努力。
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以来,依托府院联动优势,同立案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积极探索行政纠纷的协调解决方式。推动府院联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效能叠加,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强化务实举措,该院同当地司法局、检察院紧密对接,促进行政争议协调中心常态化运行。持续压降社会矛盾增量、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2022年度,该院共组织召开府院联动会议32次,通过府院联动会议解决争议29起,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主动自我纠错14件。
在府院联动“精细化”过程中,该院不断“自我加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将通过府院联动会议进行化解的案件都装订成册,并制作电子化表格。详细记载原告诉求、化解过程、化解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未化解成功可能存在的原因,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同时,该院积极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作用,在老百姓最关心的征收补偿、违法建筑拆除等执法工作的监督中,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发布《司法建议书》,共同促进合法合理行政。
从“规范化”、“高效化”再到“精细化”,该院折射的是对府院联动农安实践的不懈探索 ,体现的是法治建设宏伟蓝图的不懈追求。
一直以来,该院坚持把府院联动作为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动府院联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法治农安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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