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供图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小分队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联合行动,在公证处的全程公证下,将19.1万余件货物一一予以清点核对,快速高效执结一起跨域涉企案件,受到申请执行企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据悉,原告公司因与注册地为江西的某企业发生物流运输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案件经过二审,生效判决确认被告江西企业应于5日内将存放于佛山的库存及周转器具交付原告。然而,,被告并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义务。于是,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诉讼过程中,从被告的种种表现以及原告掌握的近期动向来看,被告不仅完全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意愿,甚至开始转移诉讼争议标的物。这种情况下,一旦采购单位变更方案,将造成原告库存物品失去使用价值,造成巨大损失。
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情况。长春中院执行局长李丽娟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即作出指令:全力保障企业正当法律权益,长春地区两级法院联动执行该案件,组织干警异地执行。
近期,长春中院指挥中心处长李慧欣、副处长于小依带领长春新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鹤、办案法官王海峰到原告企业现场办公,并通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财产所在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针对此情况,长春新区法院副院长孙勇、专委王丽娜亲自坐阵指挥调度、制定计划、完善执行预案,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执行小分队。同时连夜完成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对财产占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确认保管人和实际占有人主体身份,对仓储现场、运输道路、看守人员的前期调查和勘验工作。
近期,这支由长春新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和司法警察组成的六人小分队,抵达广东省佛山市。历经15 个小时,长春新区法院执行小分队连夜工作,成功完成异地扣押,预测为申请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
由于此次执行行动事先周密部署、准备充分,执行现场指挥协调到位,参加执行人员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声势和震慑力,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金乔)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