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3年全省民生实事安排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刘萍从总体进展情况、群众满意程度等方面,介绍了2019年以来,全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同时还介绍了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吉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高位统筹、科学谋划、有序推进。
2019年-2022年,全省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558个,涉及居民108.02万户,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32.95亿元,使用债券资金24.97亿元,争取国开行金融授信110亿元。“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全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市县可按比例改造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129个,涉及居民148万户。经统计,全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累计完成更新地下陈旧漏损的雨污水、供水、供热、供气管网7.9万公里,同步实现雨污分流;更新小区内及周边的破损道路1100万平方米;完成空中线路落地10万公里;配建养老抚幼、文体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5600处;新增停车位29万个;加装电梯107部。经过改造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大幅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各地按要求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全部达到80%以上。
2023年,全省33个市县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800个,涉及居民14万户,概算投资45亿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实现质量和品质双提升。
一是科学编制改造方案。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针对群众反应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设计,注重深挖小区历史,展现小区特色文化。鼓励将小区周边的背街小巷、公共设施、各类管线一并纳入改造范围,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二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用好用足中央补助资金,争取债券资金和金融机构支持,建立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长效机制,落实管线单位和居民出资责任,因地制宜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出现摔伤、砸伤、坠落等安全事故。同时要严把设计关、施工关、材料关、验收关,切实打造群众满意工程、放心工程。
(来源:中国吉林网)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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