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30日电 (谭伟旗 刘雨琪)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怀疑种子质量问题导致土地减产而拒付种子款的纠纷,在法官情理交融感召下,被告当庭履行欠款,原告撤诉。
据悉,2021年,被告王某向原告孙某购买玉米种子并出具欠条,后一直未给付欠款,孙某无奈起诉至法院。
该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了解案件事情经过,得知王某拒绝给付的原因是认为种子质量有问题。
庭审过程中王某说:“2021年是第三年购买孙某的种子,前两年的账都已结清,要不是种出来的地缺了三四成苗,造成减产,自己也不会拒绝给付种子钱。”而孙某则表示自己家卖的种子质量肯定是没问题的,土地减产有多种原因,当年的天气也会有影响。
由于时过境迁,种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已经无法鉴定,于是庭后法官耐心调解让两人冷静下来,就其中的法律知识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利用双方原有的业务交情进行开导劝说,说服双方要着眼未来,避免因一时的矛盾纠纷而损失各自的利益。
在法官的耐心开导下,最终被告王某当场拿出现金给付种子款,原告孙某撤回起诉,纠纷和平解决。
近年来,因种子质量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许多农民被起诉到法院后,往往都错过了种子鉴定的最佳时间,很有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且影响农作物产量因素多样。
法官提醒,购买种子的一方如发现种子有质量问题,一定要及时维权;而售卖种子的一方更要诚信经营,把好种子质量关。(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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