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25日电 (谭伟旗 王再峰 蒋冬梅)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前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获得好评的同时也帮助双方的亲情得到缓解。
据悉,2019年邵某与徐某协议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付婚生女抚养费,女方本以为邵某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抚养费会准时给到她。可是,两年的时间里,邵某一分钱也没给付。徐某无奈之下只能再次找到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邵某一次性给付自协议达成后两年的抚养费。
该院执行法官收到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邵某,做其思想工作,对其释明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法律后果。开始邵某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后来,邵某又算起了一笔账,称其日常给婚生女买衣服、订外卖,零零碎碎也花了不少钱,因此,他觉得不应再给付那么多的生活费,应将相应金额扣除。
对他的这些行为,徐某表示不能理解,给女儿买衣服订外卖仅仅几百元钱,邵某竟然还记着账,相比于亲情,邵某把金钱看得太重了。女儿也对邵某的行为感到非常伤心。
法官对邵某这种逃避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耐心的劝诫,最终邵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了伤害,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行为了。之后,他很快将两年抚养费一次性履行完毕,并表示今后一定会按时给付婚生女的抚养费,尽力弥补给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
法官寄语,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的义务与责任,孩子的成长也需要父母去引导与教育,而离婚本就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更是对孩子以及自己的不负责,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尽到责任与义务,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