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25日电 (谭伟旗 王洪岩)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法庭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从互不配合最后到握手言和,充分体现了诉前调解的优势。
据悉,被告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于2021年4月20日向原告张某借款,约定借款利息按贷款利息计算,被告孙某承诺为短期借款,过几天就归还,被告孙某借款几个月后,原告张某索要,被告孙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偿还,为此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了解案情后,诉前调解员耐心的对原告张某释法说理,向其说明了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张某表示他多次与被告孙某联系索要借款,但被告孙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意偿还借款。
诉前调解员与被告孙某通过电话取得联系,被告孙某表示借款属实,自己只是没有钱,并不是不想还钱,随即表示愿意到法庭来进行调解。
最后,在诉前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孙某于今年5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如被告孙某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被告孙某需要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