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供图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法官上门送达、上门调解,入户办案。
据悉,1980年邵某进入某锅炉厂工作,现已退休。本以为拿着养老金安享晚年,今年7月,邵某发现退休工资明显少于正常水平,经查证后得知,他被公司于1996年解除了劳动关系。邵某遂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被告的公司已注销多年,难以送达。在主审法官马盛邦和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联络到了公司曾经的负责人。
但该负责人为残疾人,行动十分不便,按照传统的坐堂审判模式,对其而言困难重重,且双方当事人年龄都偏高,对电子产品的使用不熟悉,网络庭审的难度也较大。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当事人充分的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办案法官将此次开庭地点设在了当事人家中。
庭审中,邵某谈起昔日单位改制、工作调度、劳动保障等令自己不满之处,情绪较为激动,又因部分细节年代久远,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见此情景,法官一边耐心释法明理,一边安抚邵某情绪。
经过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等环节,庭审最终得以顺利结束。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当事人活动不便,法官主动带领几位干警将现场进行清理并恢复原状。当事人和家属对法官细致耐心的工作表达了肯定和感谢。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遵循诉讼两便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因案施策,积极回应残障人士司法需求,加强诉讼程序的引导和释明,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继续深化“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工作理念,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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