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15日电 (谭伟旗 王洪)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
据悉,2020年3月,被告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找到同村的王某,本着邻里乡亲互相帮助的原则,王某借给了孙某5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利率1%计算,借款到期后,原告王某多次催要,孙某都拒不还款,原告王某起诉到法院。
了解案情后,该院诉前调解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孙某对欠款事实没有争议,但是表示现在没有偿还能力,原告王某则认为被告孙某完全具有偿还欠款的能力,只是不想还钱。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本就是熟人,便从情理的角度进行调解,一方面安抚原告的情绪,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同意将所欠的钱款还给原告。
法官提醒,诚信是一种美德,也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根本,切不可因为钱财而丢失信誉,甚至变成“老赖”,以至于影响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